讓你去個不愿意去的部門或者不愿意管的地盤,那通常是對中級管理者的手段。對銷售經(jīng)理,通常用的多的是削減地盤或者“發(fā)配”到很遠。這招通常很管用,尤其是后者,假使一個在上海做的好好的銷售經(jīng)理,并且家也在此處,硬是要外派東北,并且告知“這是公司的決定”、“一切要以公司利益為重”。說這話的時候,通常潛臺詞也就是“這是我新官的決定”、“一切要以我的利益為重。”這種抬出公司利益高帽的炒人,也是逼人走的手段之一。
轉(zhuǎn)到其它你不愿意去的部門,就算是相同的職位相同的薪水,但是他們至少可以搞壞你的心情,讓你去做份并不擅長的工作。人是環(huán)境的動物,讓你離開熟悉的環(huán)境,這和上面說的讓你離開根據(jù)地,手法其實也是相同的。
至于更低的職位,塞到個你不愿意去的領(lǐng)導(dǎo)“手下”讓你被管著,這也是一種讓你難受,自己提出辭職的手法。職場經(jīng)驗不夠豐富的菜鳥,還真有幾個會從自身去找原因的,卻全然不知道,唯一的理由是他們自己“政治立場”不對,上面不喜歡的緣故。
不過,話說回來,這些炒人技巧還都是迂回戰(zhàn)。假使是要立刻炒掉,那么,手段不外乎尋找借口,或者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”。找借口這種做法容易理解,不外乎尋找“罪證”,把下屬工作中的問題夸大或者強化。所謂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”,則是以“最后的利益”作為交換,多賠償幾個月工資,再逼得下屬不得不自己辭職。但其實這些也都是有風(fēng)險的,假使弄出個喜歡鬧事的下屬,一級級地往上告,就算告不倒,管理者的輿論也會被弄壞。實際上,這種“告”,也的確很難有贏的時候。因為在職場的規(guī)則里,炒人本身是職位內(nèi)的事,除非公司對這個管理者完全否定,否則,就還算是在公司的容忍范圍之內(nèi)的。但是,炒人這件事本身就是“滅敵一千自傷八百”的,對方要是采取“魚死網(wǎng)破”的手段,他自然是要走,你在公司的前途也是要大打折扣的。
但這里就有一個追問,為什么這些新官這么喜歡炒人呢?除了上面說的“自建職場新環(huán)境”外,他們內(nèi)心對新獲得權(quán)力的使用欲望也是其一,而炒人,正是這種權(quán)力的最好體現(xiàn)。
另外,炒人也是推諉自己工作績效低下的一個常用借口。這如同市場做得不好的人會說“這個市場還在調(diào)整”是一樣的,它的潛臺詞是向上面爭取時間。而炒人則是“人員還在調(diào)整之中”的借口,毫無疑問,這也是偷梁換柱的一招,它的單方面邏輯是:因為人員調(diào)整,才會業(yè)績不好,所以需要時間。
但這種管理者,遲早也會讓上面失去耐心。一家世界500強公司在中國就是如此落入了組織動蕩的惡性循環(huán)。他們每2年換一次CEO,每換一次都幾乎會引起人事的大幅度動蕩,而每一位CEO都幾乎是在換完自己不喜歡的人之后,自己也被亞太總部拋棄。因為此時借口已經(jīng)用完,職場的黔驢終究會露出他們本來的面目。